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木笔涂妆,芳荃斗莛,绀房同靓。艳日烘香,蜂针綵茸钉。
秧抽短翠,看齐动、春锄烟顷。相映。菜棱又黄,是鸳鸯湖锦。
高舂弄影。尾接旗亭,红烧一枝杏。燕边零落,添缀胭脂冷。
除了吴根人见,是草是花谁认。爱蹋青罗袜,惯绕紫田支径。
淳化洽声明,殊方均惠养。计书重译至,锡命双旌往。
星辞北极远,水泛东溟广。斗柄辨宵程,天琛宜昼赏。
孤光洲岛迥,净绿烟霞敞。展礼盛宾徒,交欢觌君长。
经途劳视听,怆别萦梦想。延颈旬岁期,新恩在归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