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太湖之水分三支,注为长泖,东去无已时。
泖湾之口有大橘,一树盘盘荫门楣,里邻呼为橘洲众所知
。
洲之上,橘之下,矮屋六七间,皆茅茨。
孝子万生,三世以来皆居之。
生衣无绫锦华,食无肉作糜。
读书谈道操履步,步以古哲自砺不肯苟。
为堂有老母白发垂,必须甘旨备二膳,家贫不常得,十年
客寄为人训其儿。
所得金,悉以为奉母资。
母病下痢,不能自洁,生即弃业归。
取中裙湔溲秽,手奉虎子,昼夜伺母,不使床席沾淋漓。
母有女赘狠,婿不识孝义惟务利,日思剥取生家赀,甚至
汤药之费亦来掊克,生即与之无吝词。
惟恐致斗伤母慈,使母不得差,以陷终天无穷悲。
卒能护持母病无恙,以终天年之寿期。
噫吁閟!橘洲之水清且漪,橘洲之实硕且饴。
饮洲之水,食洲之橘,谁无父母思?嗟哉!万生孝义今古
稀,我诗直欲追韩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