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鞅萦人未许闲,当游聊复到春山。倡条冶叶无风味,赖有寒梅醒病颜。
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南{左耒中昔右阝}黄夫子,生平气凛然。
吟诗旧有癖,写字近方颠。
可惜空山老,须为后世传。
兰溪修禊否,愿续永和年。
山茶乃凡木,宝干始为奇。
婉雅瑞荷花,扶疏连理枝。
倾心相尔汝,和气生怡怡。
清阴亦可爱,恶木正离披。
兹心净无垢,尚爱南斋竹。当暑得清风,冷然若新沐。
敬为先生拜此亭,午风澹澹树青青。书生苦被文名累,始羡长吟过洞庭。
久从东海想成连,失喜南云落锦笺。地绾双江看蚁聚,天留一曲俾龙眠。
披裘倘谢渔竿手,走笔应除玉局仙。分取听秋庐畔绿,小窗春意得油然。
先朝传献颂,今日喜闻诗。陶谢无兼体,邹枚又一时。
园添新雪色,人有暮云思。残废龙门业,劳君枉见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