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与求(1086—1137),宋代大臣。字必先,号龟溪,湖州德清(今属浙江)人。政和五年进士。历官明州通判、监察御史、殿中侍御史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,荆湖南路安抚使、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、吏部尚书、参知政事、明州知府、知枢密院事。著有《龟溪集》。
先王製礼经,祠为国大事。
孟春祭风师,刺史敢有二。
斋戒升于坛,拜手首至地。
所祈动以时,生物得咸遂。
勿鼓江海涛,害我舟楫利。
旱天六七月,会有雷雨至。
慎无吹散去,坐使百穀悴。
高秋三五夕,明月生天际。
乃可驱云烟,以喜万人意。
愿君入薰弦,上副吾皇志。
阜财复解愠,即为天下赐。
八使重古礼,作诗歌祭义。
诚欲通神明,非徒奖州吏。
贤哉推此心,良以警有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