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平安馆中周鼎获,十有三年唯正月。宣王中兴挥天戈,功成猃狁既薄伐。
锡贝作彝遂启諆,吉甫将毋同用戊。无专之鼎焦山尊,此前三年应曰伯。
汉阳耆古古成癖,集录直过欧阳剧。不私所有藏之山,此意尤于人超越。
金山眈眈雄淮南,不比焦山人绝迹。奠山只欠姬周金,数典未免此典阙。
我阅年华几千百,刘蹶嬴颠驹一隙。何惜为君更行役,秦岭吴山谁主客。
劳君刻画宠君文,曰勋曰多等竹帛。玉带今作忘年交,君与眉山已联璧。
江涛滚滚水天碧,德云台高此安宅。期君他日溯江来,不数山樵一片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