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(囝,哀闽也。)
囝生闽方,闽吏得之,乃绝其阳。为臧为获,致金满屋。
为髡为钳,如视草木。天道无知,我罹其毒。神道无知。
彼受其福。郎罢别囝,吾悔生汝。及汝既生,人劝不举。
不从人言,果获是苦,囝别郎罢,心摧血下。隔地绝天,
乃至黄泉,不得在郎罢前。
韦曲光颓澹,有半亩金塘潋滟。一般红鲤,衬著绿波摇飐。
色分凤阙丹初滴,光映银墙红欲淡。芳饵轻投,縠纹微蘸。
尚隔金沟紫缆。难望见、宫娥阿监。输他百子池中,天香亲染。
废馆何来箫鼓到,空潭只被菰蒲糁。独对西风,几番伤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