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世人有二亲,君独有其四。问之何为然,犹子道无异。
昔在襁褓时,曷知身所自。稍长解趋庭,膝下两承志。
先子守章缝,怀才绌远施。世父里中豪,慷慨多植义。
所后暨所生,罔极看无二。先德并能培,作求兹不坠。
宦迹始东方,苍黎戴抚字。当宁重循良,恩赉侈衡泌。
义方差可酬,明发恒不寐。溯念厥初生,有怀当倍至。
一疏动明光,天朝本孝治。生我育我者,龙章幸同贲。
佳妇视佳儿,尊亲各自致。主锡讵云私,孝心元不匮。
廷尉自无冤,亲恩仍显被。移孝勉为忠,天书谅可冀。
宰木有辉光,里人称善事。厚积庆偏流,举颂昌而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