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故人文与可为道师王执中作墨竹,且谓执中勿使他人书字,待苏子瞻来,令作诗其侧。
与可既没八年而轼始还朝,见之,乃赋一首。
斯人定何人,游戏得自在。
诗鸣草圣余,兼入竹三昧。
时时出木石,荒怪轶象外。
举世知珍之,赏会独予最。
知音古难合,奄忽不少待。
谁云死生隔,相见如龚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