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0—1101)泉州同安人,徙居丹阳,字子容。苏绅子。仁宗庆历二年进士。知江宁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,同知太常礼院。迁集贤校理,编定书籍。英宗即位,为度支判官。神宗立,擢知制诰,知审刑院,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,落知制诰,出知婺州。元丰初,权知开封府,改沧州。奉旨编纂《鲁卫信录》。哲宗元祐初,除吏部尚书兼侍读,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。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,量能授任。后罢知扬州,徙河南。绍圣末致仕。有《苏魏公集》、《新仪象法要》、《本草图经》。
维淮东南,孰为州最。曰李大夫,实劳于外。公虽老矣,方壮方刚。
处剧而静,不烦以详。大率郡县,事如草芒。而况楚州,车轮中央。
侯繇其冲,客出四旁。北迎大车,南乱巨航。
公移私讯,骈檄交章。大夫酬应,谈笑以将。大夫甚健,日力有馀。
事至立决,罪无囚拘。教以好语,完其体肤。据案而坐,处之须臾。
吏休两廊,庭中空虚。所以楚人,爱公之敏。挥刀截绳,弯弓射隼。
敏所以辅,其本则明。穷奸破伪,窥心见情。譬如工师,譬如良匠。
手无所设,目无所妄。物随以就,法随以施。大寻小尺,方矩圆规。
嗟民虽愚,所以有几。曰敏曰明,曰公有体。
曰不生事,曰不悖理。不阿不随,不激不诡。民以是悦,众以是和。
何以送之,其可弗歌。在昔奏事,实采谣言。凡我乡党,宜歌斯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