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相公罢论道,聿至活东人。御史坐言事,作吏府中尘。
遂令河南治,今古无俦伦。四海日富庶,道途隘蹄轮。
府西三百里,候馆同鱼鳞。相公谓御史,劳子去自巡。
是时山水秋,光景何鲜新。哀鸿鸣清耳,宿雾褰高旻.
遗我行旅诗,轩轩有风神。譬如黄金盘,照耀荆璞真。
我来亦已幸,事贤友其仁。持竿洛水侧,孤坐屡穷辰。
多才自劳苦,无用只因循。辞免期匪远,行行及山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