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涉冬背秋兮,草木黄落。道行江峡兮,山川寥廓。忽闻讣哀兮,震欲摧魂。
有考而弗迨养兮,胡庸厥身。托轻篮以宵奔兮,继之以驰骑。
复敝策而弗前兮,步嵚岑而愿至。余马蹇余足罢兮,几颠陨而莫憩。
涕滂沱以交洒兮,目淫淫而靡乾。声哽咽以悽楚兮,气郁结其若吞。
面垢墨以骇瞩兮,骨槎牙而凋残。夜吁枕而弗寐兮,昼饮泣而不能餐。
愿从余考于杳冥兮,惧前愤之未释。眷北堂之悴萱兮,苟存生乎朝夕。
仇力壮而难克兮,觉烦惋之填胸。据三窟以自庇兮,顾执获之无从。
守余志以终效兮,冀凶毒之有穷。天道若昧兮,网疏无失。
畴宿美而弗宣兮,畴袭昏而弗削。愚公之移山兮,靡贰厥诚。
精卫之衔木石兮,东海扬尘。贞苟操而未变兮,何病力之绵也。
捐余躯以就之兮,求无负于涕之先也。余骛险以申志兮,众口狺而吠余。
曰胡修怨于既往兮,不隐嘿以宁居。余知冒刃之衔伤兮,悲思而不可遏也。
毕余诚而下陨兮,其犹愈夫枉之活也。余倖生亦既久兮,何缠牵而弗割也。
知濒死而奋触兮,祈以致帝之罚也。乱曰:猿猿之慄,履霜枝兮。
手荓怒虿,螫弗疑兮。天不可测,吾虔以俟之兮。
尺书不献罪何逃,每读新诗胜读骚。千里寄怀惟短梦,十年饮德似醇醪。
次公治郡声方藉,陶令抛官趣独高。俗吏无缘参步武,白头终日漫尘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