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庠(xiáng)(996年—1066年),初名郊,字伯庠,入仕后改名庠,更字公序。北宋文学家,工部尚书宋祁之兄。祖籍安州安陆,后迁居开封府雍丘县双塔乡。 天圣二年(1024年),宋庠状元及第,成为“连中三元”(乡试、会试、殿试均第一)之人。官至兵部侍郎、同平章事,以司空、郑国公致仕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宋庠去世,年七十一。追赠太尉兼侍中,谥号“元献”(一作元宪),英宗亲题其碑首为“忠规德范之碑”。宋庠与弟宋祁并有文名,时称“二宋”。诗多秾丽之作,著有《宋元宪集》、《国语补音》等。
置身杳万仞,世俗非我伦。弹指岁三百,乘化见遗阡。
节义有传人,殆此九世孙。岂徒继潜德,幽光发至文。
顾画曹所书,深情悲且敦。展图欲感涕,醇行不自言。
晚世重名教,避名道尤尊。此理犹为浅,相看惟喟然。
我见先生道,休思郑广文。鹤翻希作伴,鸥却觅为群。
逸好冠清月,高宜著白云。朝廷未无事,争任醉醺醺。
能谙肉芝样,解讲隐书文。终古神仙窟,穷年麋鹿群。
行厨煮白石,卧具拂青云。应在雷平上,支颐复半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