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榘(1164-1224),江西庐陵人,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淳熙十四年(1187),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(暂代)象山县令,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(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)的职事官员。淳熙十五年,李孟传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职。可就在十四年秋,胡榘到象邑之西山(西谷)赏丹桂,赞叹之余,引发诗兴,写了一首《咏丹桂》,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,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。“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”成了一时传闻,此诗也不胫而走,被广泛传抄。
皇矣帝烈,大哉兴圣。奄有四方,受天明命。居上不怠,临下惟敬。
举无愆则,动无失正。物从其本,人遂其性。昭播九功,肃齐八柄。
宽以惠下,德以为政。三趾晨仪,重轮夕映。栈壑忘阻,梯山匪夐。
如曰有恒,与天无竟。载陈金石,式流舞咏。咸英韶夏,于兹比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