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榘(1164-1224),江西庐陵人,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淳熙十四年(1187),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(暂代)象山县令,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(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)的职事官员。淳熙十五年,李孟传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职。可就在十四年秋,胡榘到象邑之西山(西谷)赏丹桂,赞叹之余,引发诗兴,写了一首《咏丹桂》,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,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。“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”成了一时传闻,此诗也不胫而走,被广泛传抄。
乐天归卧湖山边,閒买池塘娱莫年。小蛮巳老樊素去,心地玲珑如白莲。
室中谁遣散花天,故点襌衣香破襌。鸳鸯为报窃花处,题诗要戏小婵娟。
红妆秋水照明蠲,清之粉本清且妍。道人无心被花恼,对画作诗真适然。
君不见元亮投名莲社里,不妨更赋閒情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