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伯英(一一三○~一一一九二),字景元,号归愚翁,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。与兄伯熊齐名,人称大郑公、小郑公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进士,调秀州判官,自度不能俯仰於时,遂以亲辞,终身不复仕。光宗绍熙三年卒,年六十三。有《归愚翁集》,已佚。事见《水心集》卷一二《归愚翁文集序》、卷二一《郑景元墓志铭》。
康熙鸿儒传者几,卓荦二万毛胡朱。词科布衣数己未,萧山秀水夹江居。
颇闻漆书讼今古,桁头佚字疑有无。冤词差不敌疏证,经义一卷存圆柧。
初晴八十犹甚口,瓜皮竹杖同浮湖。吴兴郑生阿堵笔,或腴而短颀而臞。
公寮从祀究应罢,郊配西向良非诬。儒家得失每参半,谁其剖柝鹤与凫。
汪君手摹罗聘画,野服奇古形模殊。东南之美两竹箭,元气寿与湖山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