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昉,字方明,潮阳(今属广东)人。徽宗宣和六年(一一二四)进士(《南宋馆阁录》卷八)。高宗绍兴十年(一一四○),为实录院检讨官,因事罢。以秦桧荐,为荆湖南路转运副使,改知潭州,兼湖南安抚使。自十三年至十八年,三知潭州。事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二七、一三七、一五五、一五七。
苔迹通邻,萸香断雨,草堂改会晴天。六如亭子,小样借龙山。
移得清尊就近,黄花笑人尽寒酸。狂浇酒、推愁不去,秋色鬓丝班。
年年。归梦断,萱堂耄矣,况阻烽烟。悔官居阳羡,误了仇仙。
不为催租败兴,题糕处便作桃源。花潭约,忧时杜老,一卷石壕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