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榘(1164-1224),江西庐陵人,宋抗金名臣胡铨之孙。淳熙十四年(1187),24岁的胡榘以监庆元比较务摄任(暂代)象山县令,监比较务是州衙监管各县酒务(当时酒类属国家专买)的职事官员。淳熙十五年,李孟传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职。可就在十四年秋,胡榘到象邑之西山(西谷)赏丹桂,赞叹之余,引发诗兴,写了一首《咏丹桂》,在宽阔的联想和想像中,浓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风采。“象山县令诗咏象山花”成了一时传闻,此诗也不胫而走,被广泛传抄。
景公昔繁刑,市中有鬻踊。为感晏子言,汤网三面纵。
治典有重轻,所贵因时用。谲谏果何补,期会适巧中。
吾友小豪子,援溺怀隐痛。系铃期解铃,铃解反吾颂。
雨露本天功,贪天虑惑众。对此纪念物,聊借碧纱幪。
持置香案前,晨夕伴清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