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都城每过从,车马动逾众。分飞无此欢,会合杳如梦。
薄霜作微寒,浅水未成冻。秋花正斓斑,幽鸟杂清哢。
此邦人事稠,南北屡迎送。以兹信宿间,得与数君共。
遂将结吾庐,念有用馀俸。稍营负郭田,毕力输赋贡。
百龄欲过半,来日颇自纵。冀君数相存,诗酒尚足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