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学古入官非易事,同寅协恭第一义。
昨汝行矣重吾忧,今吾闻之为汝喜。
有如此广文先生,真所谓法家拂士。
寄声忽到我,用情应为汝。
我欲谢之难为语,汝其听之告以意。
古天台,多士类,
文有风樯阵马之奇,气有霜林老鹘之鸷。
镇之以静重,行之以平易。
艰难见初心,苦淡得真味。
人谓著脚危于渊,我知进德此其地。
汝不见范文正公家书片幅戒子侄,有事只与同官议。
又不见欧阳朋党一论质鬼神,同道相益乃君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