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岂无戴在伯,亦有巩仲至。两贤夙所尚,离怀想憔悴。
吁嗟同窗录,英彦非一二。或富于词章,或穷于道义。
因君肯相过,重之写吾记。浮杨清江柁,乃泊高溪地。
停桡倚薰风,班荆坐萧寺。匆匆复何言,但念宿昔事。
金华紫崔嵬,少小得嬉戏。星回三十载,前哲日凋坠。
传闻筑新祠,翻覆堪涕泗。只今台阁尊,源流庶可嗣。
君之内姻亲,伯长最风谊。还乡一杯酒,多谢熟致意。
朝廷已更化,贤者必征汇。速下七里滩,得时须得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