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当年大白此相浮,老守娱宾得二丘。
(郡人有闾丘公。
太守王规父尝云:不谒虎丘,即谒闾丘。
规父,忠玉伯父也。
)白发重来故人尽,空余丛桂小山幽。
青盖红旗映玉山,新诗小草落玄泉。
风流使者人争看,知有真娘立道边。
(虎丘中路有真娘墓。
)舞衣歌扇转头空,只有青山杳霭中。
莫共吴王斗百草,使君未敢借惊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