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巡青史之残诰。览朱管之遗册。惟鲁滨之一叟。信衔道而探寂。
世艰险而多阻。君英明而不革。讲业兮齐卫。论精兮汴泗。
子之说兮义已秘。成贾郑之雄理。可黄何之壮思。
惜古人之取才。瞰青云而靖意。意恬怅兮有端。才嶒峻兮可观。
宪妫禹而折法。袭仁谊而求安。不嬿婉于戚施。宁踸踔于马兰。
俾后生之庶士。鉴明德之音翰。惟山中兮寂寞。沉忧思兮无从。
石红青兮百叠。山浓淡兮万重。日下兮□□。月出兮铜峰。
竹色兮拂户。水气兮绕窗。味哲人之遗珍。折片句兮忘老。
嘉石门之埋名。怜柳子之沈道。书吴伯于衣袖。镂颜子于心抱。
筹出处之叔仲。酌言默之多少。若妙行与上灵。非积学之所绍。
至游夏以升降。幸砥心而勿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