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河流贯陕虢,底柱自中立。江水迸瞿唐,滟滪制其溢。
岂此一拳多,云根閟奇质。桧柏相因依,烟霞老山泽。
閟世纵坚久,于人果奚益。涨洪弥八埏,睨视如己溺。
岩岩国嵩岱,万仞峙铁壁。只手障狂澜,九鼎奠磐石。
我自不动心,深根而宁极。还归金泉山,采药鍊金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