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劝尽瑶卮酒。看江山、有情如此,公能留否。一代才人陈无已,早识名高北斗。
问故里、桥三百九。鸿雪前游同指点,谒崇祠、曾拜姑苏守。
卅载事,猛回首。
声华不胫天涯走。剧喜是、殊方把袂,蛮乡携手。桂岭环城岚烟翠,合让诗仙领受。
只惆怅、相思江口。十幅蒲帆东去速,赋骊歌、拙调惭粗丑。
伫尺素,书堂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