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昨日观君《佛手诗》,如从指上见明月。芳果惊看优钵昙,顿令我亦离言说。
扰扰浮生梦寐间,一弹指顷千沤灭。王侯将相只须臾,何况我辈孤且拙。
我从朔漠厌风尘,君亦南荒穷跋涉。梦中相对两羁人,回首旧游成历劫。
拈花自知色不染,捧钵谁言食堪阙。从前被螫指可断,若使归空手当撤。
心清那用挈军持,迹秘聊须书贝叶。华岳三峰掌已开,请君更问维摩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