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金川南上佳山水,翠壁丹崖相对起。玉山三十六芙蓉,都入樵翁笑谈里。
藤萝缚屋薜荔衣,朝往青崖曛暮归。松阴遗世时高枕,谷口行歌日看棋。
昔年我作金门客,素衣半化缁尘黑。当时柱笏望西山,始信渔樵不轻得。
今年奉敕又朝天,手展诗囊索赠篇。移文未许山灵诮,伐木终期友道全。
丈夫出处须知命,轩冕山林总天定。他年我亦谢官归,迟尔长镵绿萝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