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山县绕古堞,悠悠快登望。雨馀秋天高,目尽无隐状。
绵连滍川回,杳渺鸦路深。彭泽兴不浅,临风动归心。
赖兹琴堂暇,傲睨倾菊酒。人和岁已登,从政复何有。
远山十里碧,一道衔长云。青霞半落日,混合疑晴曛。
渐闻惊栖羽,坐叹清夜月。中欢怆有违,行子念明发。
仅能泯宠辱,未免伤别离。江湖不可忘,风雨劳相思。
明时当盛才,短伎安所设。何日谢百里,从君汉之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