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洮河之石利剑矛,磨刀日解十二牛。
千年虏地困沙砾,一日见宝来中州。
黄子文章妙天下,独有八马森幢旒。
平生笔墨万金值,奇煤利翰盈箧收。
诗持此研参案几,风澜近手寒生秋。
抱持投我弃不惜,副以清诗帛加璧。
明窗试墨吐秀润,端溪歙州无此色。
野人斋房无玩好,惭愧衣冠陈裸国。
晁侯碧海为文词,盘薄万顷澄清漪。
新篇来如彻札箭,劲笔更似划沙锥。
知君自足报苍璧,愧我空赋琼瑰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