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高庙中兴初十年,大参内制馀百篇。心声之发动夷夏,手泽所存传子孙。
得其传者孙之嫡,参自道根至枝叶。一元生二二生三,万特取千千取百。
诗书其髓易其精,左右逢原笔纵横。公先闻道非后进,我后获仁岂先生。
知津问津盖有得,教玉琢玉其何名。玉虽不以石作使,以磨易磋亦其理。
春秋以来有师承,博约之外无宗旨。风行水上旧为文,雷在地中新复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