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典午氏之盛时兮,余鼻祖曰子荆。谋乐郊以隐居兮,飏漱石之清名。
有闻孙曰承公兮,尝令鄞与馀姚。爱会稽之山水兮,爰徙家于兹城。
当永和之九年兮,惠风畅夫莫春。偕王谢之诸公兮,会修禊于兰亭。
赋临流之五言兮,寄幽寻之逸兴。泛回沼倚脩竹兮,松风落而冷冷。
维兴公尤好事兮,作流觞之后序。助逸少之高致兮,齐芳誉于难兄。
既乃登陆而游兮,历天台与四明。漱飞瀑于笔端兮,遗掷地之金声。
余自句章徙姚兮,倏绵历乎十稔。慨风流之浸邈兮,幸犹为夫越氓。
掬清泉之潺湲兮,友过云之溶泄。访樊榭之杳霭兮,栖石窗之玲珑。
客有过余兮,谓余博览而好古。世为越人兮,胡不志夫越之风土。
余谢不能兮,伛余指而缕数。前有灵符之记兮,后有龟龄之赋。
嗟彼皆已为陈迹兮,时亦随夫所遇。傥含毫而不断兮,将羞余之鼻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