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金阁简英儒,玉书托纪纲。丝言一何谆,黜佞抡圭璋。
澄清有夙愫,揽辔诚慨慷。聿兹历三始,矢志千载芳。
风波骇非意,多口乱否臧。九阊眇以玄,欲扣六翮伤。
所司专爱憎,威刑丧厥常。彼方耸轻盖,宁知嗟道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