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高高历山,有黍有粟。皇皇大舜,合尧玄德。五典克从,
四门伊穆。大道将行,天下为公。临下有赫,选贤用能。
吾皇则之,无斁无逸。绥厥品汇,光光得一。千辐临顶,
十在随跸。大哉大同,为光为龙。吾皇则之,圣谋隆隆。
纳隍孜孜,考考切切。六宗是禋,五瑞斯列。排麟环凤,
披香立雪。四夷纳赆,九围有截。昔救世师,降生竺乾。
寿春亦然,万年万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