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白日不得照,戴天如戴盆。青云未见路,丹车劳出门。
采薇秦山镇,养亲湘水源。心中岂不切,其如行路难。
为文清益峻,为心直且安。芝兰未入用,馨香志独存。
他门种桃李,犹能荫子孙。我家有棠阴,枝叶竟不繁。
心醉岂因酒,愁多徒见萱。征徒忽告归,执袂殷勤论。
在鸟终为凤,为鱼须化鲲。富贵岂长守,贫贱宁有根。
丈夫志不大,何以佐乾坤。昼短疾于箭,早来献天言。
莫恋苍梧畔,野烟横破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