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古人文莹理,后人工作文。
文工理愈暗,纸札何纷纷。
君看六艺学,天葩吐奇芬。
诗书分体制,礼乐造乾坤。
千歧更万辙,要以一理存。
如何臻至理,当从践履论。
跋涉经险阻,冲冒恤寒温。
孝弟作选锋,道德严中军。
仰观精俯察,万象入见闻。
不劳施斧凿,笔下生烟云。
高以君尧舜,下以觉斯民。
君如不我鄙,时来对炉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