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往余游京华,郑君过我邸。告言子沈子,诗亦同光体。
杂然见赠答,色味若粢醴。十年始会面,辍乐正读礼。
从之索旧作,发箧空如洗。能者不自珍,翻悔笔轻泚。
我言诗教微,百喙乃争启。风雅道殆丧,庞言天方癠。
内轻感外重,怨诽遂丑诋。何人抱微尚,不绝如追蠡。
宋唐皆贤劫,胜国空祖祢。当涂逮典午,导江仅至澧。
先生特自牧,颇谓语中綮。年来积怀抱,发泄出根柢。
虽肆百态妍,石濑下见底。我虽不晓事,老去目未眯。
谅有古性情,汩汩任有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