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青派连淮上,黄楼冠海隅。此诗尤伟丽,夫子计魁梧。
世俗轻瑚琏,巾箱袭武夫。坐令乘传遽,奔走为储须。
邂逅我已失,登临谁与俱。贫贪仓氏粟,身听冶家模。
会合难前定,归休试后图。腴田未可买,穷鬼却须呼。
二水何年到,双洪不受舻。至今清夜梦,飞辔策天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