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衡(1114—1175),字梦锡,金华城区人。宋高宗绍兴十八年(1148年)进士,时年二十七,调福州宁德簿,摄尉,知于潜县,擢知常州。入为太府少卿,迁户部幸郎。下母,起复除枢密都承旨。孝宗乾道二年(1166年)为淮西江东总领。历知荆南、成都。乾道九年知建康府。淳熙元年(1174年),召为户部尚书,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。又次年,为汤邦彦所谮,罢,郴州安置。十年卒,年六十二。《宋史》卷三八四有传。
不种一陇田,仓中有馀粟。不采一株桑,箱中有馀服。
官闲离忧责,身泰无羁束。中人百户税,宾客一年禄。
樽中不乏酒,篱下仍多菊。是物皆有馀,非心无所欲。
吟君未贫作,同歌知足曲。自问此时心,不足何时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