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19—1087)宋阆州人,字子骏。仁宗景祐五年进士。为江陵右司理参军。神宗熙宁初,除利州路转运判官,升副使兼提举常平。时行新法,拒不散青苗钱,且捕械贪吏,不私姻戚。苏轼称其“上不害法,中不废亲,下不伤民”。徙京东西路转运使,所荐刘挚、李常等,多旧党知名者。元丰中知扬州,坐事罢。哲宗立,起为京东路转运使。后除集贤殿修撰,知陈州卒。精于经术,尤长于《楚辞》。有《诗传》、《易断》等。全宋诗
碧玉丈人天性直,长以语人人不识。胸中一部莲华经,江云浩浩江泠泠。
时取黄鹤楼中老铁笛,傍崖吹之,江神敛衽无人听。
安得张乖崖,来分与衡山一半,今日在衡山,为我作粥便是当年事业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