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19—1087)宋阆州人,字子骏。仁宗景祐五年进士。为江陵右司理参军。神宗熙宁初,除利州路转运判官,升副使兼提举常平。时行新法,拒不散青苗钱,且捕械贪吏,不私姻戚。苏轼称其“上不害法,中不废亲,下不伤民”。徙京东西路转运使,所荐刘挚、李常等,多旧党知名者。元丰中知扬州,坐事罢。哲宗立,起为京东路转运使。后除集贤殿修撰,知陈州卒。精于经术,尤长于《楚辞》。有《诗传》、《易断》等。全宋诗
萧山夫子七十余,前年致政留京都。苍颜白发谢簪裾,腰脚轻健不用扶。
旧宅十笏城东隅,荒园草草瓜与壶。中有游龙杂苇蒲,紫花烂漫秋不枯。
鳞鬣渐老根生须,笑谓畦丁无鬋除。制以为杖形状殊,坚比赤藤轻若无。
直逾邛竹中则虚,镌铭示我屡叹吁。自言老退思江湖,家无桑田八百株。
又乏橘官千头奴,便作寓公聊自娱。人生随地皆安居,饱食缓步可当车。
且学老圃往荷锄,草木位置不粗疏。长公近亦归衡庐,童稚绕膝读我书。
亲宾过从语踟蹰,年年根节劳爬梳。良材如此当预储,梱载分致诸老儒。
愧我樗散非世须,问道傥许谈其粗。夫子神完老愈癯,谁陪履凫健走趋。
延年作颂敢近诬,岂但功与灵寿俱,难进易退古不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