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徙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儿饥谁与哺,衣破谁与补。
田家安乐时,尚有饥寒苦。
况值久旱馀,十须逾缺五。
加以疟鬼威,空庐倍贫窭。
我适丁此时,期以报君父。
人言灾害深,未知嗟近古。
里闾十家聚,往往半理土。
伊予忝刍牧,上恐负仁主。
或妇失其夫,或子失其母。
累累日就尽,公私窘捐瘠。
此是政令乖,伊谁所自取。
尝乞减十算,苍穹未蒙许。
遂使强惭颜,缪称事摩抚。
日冀天色寒,旧恙或可瘉。
如何腊已至,未有雪花舞。
明当自投劾,待罪听官府。
赖有贤二车,殚心能活汝。
万一得归田,终焉与樵侣。
躬耕可足食,为酒祀考祖。
庶几樗栎材,没齿远斤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