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徙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渊明求县令,本缘食不足。
束带向督邮,小屈未为辱。
翻然赋归去,岂不念穷独。
重以五斗米,折腰营口腹。
云何元相国,万钟不满欲。
胡椒铢两多,安用八百斛。
以此杀其身,何啻抵鹊玉。
往者不可悔,吾其反自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