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徙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翡翠纹,鸲鹆眼,自小耒边伴。鞍背船唇,离手未曾惯。
因甚兴倦江湖,归耕香草,竟烧了、红丝一半。
听侬劝。且留滴露经窗,周易暇时点。诗便穷人,词却不妨按。
只须记取他年,春风得意,莫污了、焚馀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