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徙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种菊东篱下,菊密荒疏篱。掇英浥坠露,想像渊明诗。
猗嗟子龙子,磊落山林姿。钦翘二三客,异郡同襟期。
而我何为者,俛首供丁推。宁复饮我酒,欢饫均嬿私。
乃知意气合,岂计新相知。蹇予久衰曳,素发飒已垂。
何能借九翮,一朝奋天池。但当对菊饮,与君赓醉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