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徙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自顷权奸偷国柄,一时在位贪相竞。剥民膏血输权门,廉耻扫地宁复存。
谁知小官之中乃有吴县簿,守法廉平独如故。三年佐县民爱深,视金如土民如金。
每言吴人穷到骨,吾此朘削吾何心。吴县簿,真难得,我欲言之顾非职。
一朝擢官向宁波,于乎奈此吴民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