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仙人之为仙,终古莫尽世。
颇笑区中人,沄沄逐川逝。
念将与之游,端恐吾道废。
如为千里行,数步辄一憩。
不如返吾乡,耕凿仍树艺。
及私具伏腊,输王应租税。
人惟颜徒睎,学匪桀犬吠。
桃源定何许,说自渊明制。
今日复何日,身乃中山诣。
嗟哉彼嬴秦,其虐甚幽厉。
不知丧无日,万欲从始岁。
商山被褐者,疢疾由德慧。
徐福尚海山,此地只楚界。
胡为略不闻,政坐耳目蔽。
神仙非吾学,可以置度外。
山高水深深,好事幽寻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