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被诏守东吴,夜渡扬子津。拭目迎家山,洗我京洛尘。
此邦多贤豪,况复平生亲。初欲循故事,公宴月三旬。
庶以叙契阔,岂徒乐吾身。临州未阅月,吏牍方纷纭。
避嫌俄得请,主地翻为宾。樽酒未重持,行乐知何因。
物理可胜叹,俯仰迹已陈。趣整震泽帆,遥挹敬亭春。
五月而报政,速哉彼齐人。今我若置邮,何德于吴民。
举手谢吴民,自笑行役频。使君不能诗,烦汝迎送勤。
来惭白太守,去愧谢宣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