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故人美酒胜浊醪,故人清词合风骚。长歌满酌惟吾曹,
高谈正可挥麈毛。半醉忽然持蟹螯,洛阳告捷倾前后。
武侯腰间印如斗,郎官无事时饮酒。杯中绿蚁吹转来,
瓮上飞花拂还有。前年持节将楚兵,去年留司在东京,
今年复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彭门剑门蜀山里,
昨逢军人劫夺我,到家但见妻与子。
赖得饮君春酒数十杯,不然令我愁欲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