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池塘静于寺,俗事不到眼。下马如在山,令人忽疏散。
明公有高思,到此遂长返。乘兴挈一壶,折荷以为盏。
入竹藤似蛇,侵墙水成藓。幽鸟不识人,时来拂冠冕。
沿流路若穷,及行路犹远。洞中已云夕,洞口天未晚。
自怜不羁者,写物心常简。翻愁此兴多,引得嵇康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