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一凶乃一吉,一是复一非。孰能逃斯理,亮在识其微。
三黜故无愠,高贤当庶几。但以亲交恋,音容邈难希。
况昔别离久,俱忻藩守归。朝宴方陪厕,山川又乖违。
吴门冒海雾,峡路凌连矶。同会在京国,相望涕沾衣。
明时重英才,当复列彤闱。白玉虽尘垢,拂拭还光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