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读书学道不适用,一腐儒耳非英雄。先生少负经世略,骐骥一出凡马空。
批鳞折角遭谴责,只手欲捧榑桑红。龙场兀坐素患难,生徒壁立和春风。
豁然中夜有心得,直如天地开屯蒙。擒贼擒王一举手,叱嗟呼啸风雷从。
良弓善藏飞鸟尽,上追濂洛传心宗。晚年再出平诸寨,秋鹰凛凛当霄翀。
功大德修世所忌,谁与前席陈深宫。先生出处自了了,当时谣诼何其工。
岂知正学在宇宙,皎若日月行天中。龙蛇尺蠖会屈蛰,鼷鼠之技惭终穷。
先生寿世三不朽,理学经济文章通。摩挲遗印倍珍重,为想品诣千秋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