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载香游缆,傍云廊重舣,幽单春客。一匊招提花外水,谁共閒鸥分席。
塔影书空,溪流饶舌,旧赏都陈迹。点霞波镜,醉颜犹认枫色。
还记飞盖西园,秋坰小队,岸风前吟帻。下界钟声催世换,尘梦何曾留得。
故苑惊灰,诸天凄梵,付与残僧识。雪香桥堍,乱樱红送帆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