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定,字子先,鄱阳(今江西鄱阳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进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宁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凤路转运判官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书卷二八四)。元丰二年(一○七九),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,改河北东路(同上书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临江军。改陈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庐州。今录诗三首。
衡岳降神日,玉堂承诏时。神仙见标格,鸾凤上丰姿。
黼黻衮龙著,文章天马奇。日边辞玉醴,岩下采金芝。
来续庐陵谱,兼题六一祠。书台见颜色,翰墨洒淋漓。
云绕清湘树,心怀丹凤墀。停杯操别鹤,一雁过天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