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九江十年冬大雪,江水生冰树枝折。百鸟无食东西飞,
中有旅雁声最饥。雪中啄草冰上宿,翅冷腾空飞动迟。
江童持网捕将去,手携入市生卖之。我本北人今谴谪,
人鸟虽殊同是客。见此客鸟伤客人,赎汝放汝飞入云。
雁雁汝飞向何处,第一莫飞西北去。淮西有贼讨未平,
百万甲兵久屯聚。官军贼军相守老,食尽兵穷将及汝。
健儿饥饿射汝吃,拔汝翅翎为箭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