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放鹤在深水,置鱼在高枝。升沉或异势,同谓非所宜。
君为邑中吏,皎皎鸾凤姿。顾我何为者,翻侍白玉墀。
昔作芸香侣,三载不暂离。逮兹忽相失,旦夕梦魂思。
崔嵬骊山顶,宫树遥参差。只得两相望,不得长相随。
多君岁寒意,裁作秋兴诗。上言风尘苦,下言时节移。
官家事拘束,安得携手期。愿为云与雨,会合天之垂。